數位商品退換貨政策

數位內容商品(以下簡稱「數位商品」)可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數位商品交付給消費者後(以當筆訂單狀態標記為「已出貨」為準) 建模師/繪師有權不接受退貨 同時 基於數位創作內容之特殊性 建模師/繪師亦可選擇不接受換貨 但為避免消費爭議 建模師/繪師須在本網站商品頁面公告或商品敘述中:

  1. 向消費者清楚說明數位商品會以何種方式交付;
  2. 向消費者充分揭示並告知「下單即代表已知悉本商品為數位創作內容 並同意不再享有未來請求退換貨之權利」

但是 如提供錯誤 不完整的內容 無法讀取的檔案或其他由於建模師/繪師疏失造成的有瑕疵數位商品 建模師/繪師應更換 重新交付無瑕疵之數位商品予消費者 不得主張數位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 藉此拒絕完成履約應盡之義務

數位商品取消訂單政策

建模師/繪師在未交付數位商品予消費者 且訂單亦未標記為「已出貨」狀態前:

  • 如消費者購買的為「非客製化」數位商品 建模師/繪師應同意消費者提出取消訂單之請求;
  • 如消費者購買的為「客製化」數位商品 建模師/繪師也於本網站商品頁面或於商品敘述中向消費者充分揭示「該商品屬於客製化商品 不提供訂單取消」 建模師/繪師可不同意消費者提出取消訂單之請求

相關法規: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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